7月3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参加省人大《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暨《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宣传推进会,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春,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及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英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庄长兴出席并讲话。会上介绍了《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立法情况,宣读了《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气象局等4个省直部门的负责同志就宣传实施好《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等法规和做好我省当前防汛防洪救灾工作发言。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县人大及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普法宣传,凝聚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思想共识。要立足人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镇(街道)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在防汛抢险救灾中的积极作用,有力汇聚最广泛的防汛救灾合力。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密切部门联系,注重工作实效,推动防汛备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城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