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万朋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侠、孙刚、张天元、张春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陈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健,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节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闲置低效用地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八五”普法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全县林(山)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路长制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审议意见》和《贯彻实施<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委所作的《关于全县闲置低效用地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并要求根据会议分组审议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