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城固县人大召开全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检查问题交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长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康出席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周小军,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县政府7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精神,县人大环资委通报了我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检查情况及反馈意见,各检查组及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目标,切实加大工业点源、生活排污、畜禽养殖等污染治理力度,认真整改中省市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确保了“一江清水永续供京津、送西安”。同时,与会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县政府副县长周小军表示,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将以此次工作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突出防治重点,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冯康强调,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碧水保卫战是必须啃下的一块硬骨头。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市县人大将水污染防治作为2019年人大监督工作重点,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要以此次问题反馈为契机,全面深入的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工作,找准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晰整改工作思路,扎实进行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对反馈和自查的问题,全面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步骤、措施和监督检查等事项,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日常监管维护和长效运营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有效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城固县人大办 罗 霄)